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防范新股上市暴炒风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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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防范新股上市暴炒风险
2009年05月08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深交所最新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称,为防范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风险,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规则》称,以往监管实践中发现,部分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媒体特别是网上论坛等渠道不断出现有关发行人的信息,干扰了投资者的正常判断,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市首日股价的异常波动。

  为了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风险,创业板从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进行了强化:

  一是要求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发行人应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二是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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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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