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9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宣布,将着手采取扩大指数化投资规模,同时追加部分股票投资,以稳定市场信心。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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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宣布,将着手采取扩大指数化投资规模,同时追加部分股票投资,以稳定市场信心。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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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官方今天发布通知称,全国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根据这份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国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通知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通知同时指出,社保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也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此间分析师认为,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税,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维持股市稳定。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其投资风格相对稳健。
近期,全国社保基金加大了股市投资力度。三季报显示,三季度社保基金重仓持有的上市公司已从二季度的一百零八家增加至一百四十五家,十五个社保组合新增七十三只股票,三十八家上市公司被增持。
对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通知表明,需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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