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暂缓审批近一年后,于近日开始放行,南玻A成为股权激励再度开闸后第一家通过证监会审批的公司。
“按照证监会的审核意见,我们对之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修改,5月28日收到了证监会签发的无异议函。”南玻A证券事务代表李涛对记者表示。
据悉,2008年4月11日,南玻A披露了首份股权激励方案。5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和2号,对于股权激励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对照新规,南玻A对之前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并于5月28日推出了新的股权激励方案,而证监会也正是在这一天对该公司的股权激励进行“放行”。据悉,南玻A将于2008年6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股权激励方案。
继南玻A后,证监会昨日又对新湖中宝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放行”。新湖中宝今日同时发布其修改后的股权激励方案,与该公司2007年12月28日披露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公司做了较大的改动。不仅激励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新方案还去掉了原计划预留的600万股股份以及从激励对象中去除了3名监事。
事实上,早在2005年12月底,证监会就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股权激励进行规范,然而,由于上市公司普遍缺乏对该“办法”的深刻理解,其激励方案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导致多家公司激励计划难以顺利实施。统计数据显示,在该办法发布之后两年多,共有113家上市公司发布其股权激励方案,其中通过证监会审批的只有32家,占比28%左右。
从以往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表现来看,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激励得当能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激励不当不仅起不到预期的效果,激励过强甚至还会引发道德风险,例如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顺利兑现巨额收益,激励受益人会粉饰报表、调节利润、操纵股价,给公司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由于之前的诸多激励方案存在大量不规范的地方,以及2007年3月监管层开始推进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证监会曾一度“暂缓审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分析人士指出,从本月初证监会连发两道金牌对股权激励进行从严审批以及近日对南玻A和新湖中宝激励方案的“放行”,可以看出监管层再度推进股权激励的决心。(吴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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