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宏达股份的股东平原实业和益多园房地产,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宏达股票,减持比例均超过总股本1%,违反了证监会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成为首个触犯“红线”的案例。随后,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又接连冒出违规减持行为。目前,证监会已对宏达股份两违规股东展开立案稽查。
这些消息引发了人们的思考:新的减持规范能否真正缓解大小非解禁压力?如何有效限制和处罚类似的违规行为?
大宗交易开辟转让新渠道
“大小非”是今年股市中的高频词。在前期快速下跌过程中,由于短期内大小非集中解禁、大小非与原流通股东巨大的持股成本差异等原因,市场将大小非视为“猛虎出山”,甚至产生恐慌心理。
针对这一情况, 4月20日,证监会正式对外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规定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据介绍,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指导意见体现出管理层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新规并非不让减持,而是要加以规范,合理减持,以减轻对股市正常运行的冲击。
数据显示,大宗交易作为限售股份转让新渠道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新规实施后半个月内,截至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的最大数量为830.71万股,最高成交金额为47358.78万元。半个月以来的成交金额上交所达81375.8万元,深交所达21761.53万元。
技术性漏洞如何补
新规体现了管理层稳定市场的意图。然而,也有市场人士提出,由于规则设计上过于简单,有可能让大小非钻了“空子”,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在指导意见实施当天,中体产业大股东金保利就卖出了总股本的0.99%,从而规避了一个月内出售股份数量超过1%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规定。有人认为,如果大股东每个月出售0.99%,一年也会减持11%以上,对市场的压力也不小。
二次买卖问题是新规的一个争议热点。如果有人在大宗交易平台接手1%,也可能马上在二级市场抛售。大股东还可能在大宗交易系统找一个不易查出的关联方,然后回到二级市场转手。
针对这些问题,贺强建议,可以同时既规定比例,也规定绝对数量。比如一个月内减持超过总股本1%的,或超过200万股的,都应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对二次买卖也应有所限制,把二次买卖限制在大宗交易系统内进行。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李琨则进一步提出,关键不是规定百分之几的比例,而是让大小非全部进入大宗交易平台,完全利用大宗交易平台消化市场的这部分压力。大宗交易平台有两个作用,一是大宗股权持有者的平台,二是为企业相互并购提供一个场所。现在要做的是建设好大宗交易系统,让其真正发挥其效用。
就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对集中竞价交易的影响,贺强表示,目前我们的大宗交易系统不同于国外市场。他们的大宗交易系统是场外市场,我们则是场内市场,挂牌在交易所,在下午2时55分以后协商定价。这样,大宗交易的价格在次日仍可能对场内价格造成冲击。如果将大宗交易系统转为场外市场,就可能避免这样的冲击。
多管齐下化解难题
根据测算,在2007年总共有1000多亿股的大小非解禁,其市值相当于两万多亿,据统计,去年市场上实际减持出售的大小非占解禁股总数的30%。从5月开始,今年解禁股的数量仍有854亿元之多。信达证券的分析报告显示,2009年和2010年股市仍要面对大小非集中解禁的考验,其中2009年8月份、12月份和2010年12月份是大小非解禁最高峰的时期。
很多市场人士认为,仅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很难完全解决大小非这一将长期影响股市的因素。
李琨建议,减持过程中可以划拨一定比例的国有股进入社会保障基金。这会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一方面社保基金不会轻易减持,减轻了对市场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让全体人民分享股市利润,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对于小非的大量套现,李琨认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已经通过合约安排获得了流通权,不让其减持套现也不尽合理。政府不应干涉合约,但要干涉暴利。例如对小非征收暴利税,还要对自解禁以来已经减持的追加暴利税,这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
记者就减持原因和规模问题采访了一些大小非。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强表示,这是董事会投资决策,个人不好透露或评价。中信证券股东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刘先生则表示,领导在外地出差,自己不了解情况,不方便回答。
贺强强调,目前大小非尤其是小非的减持不透明,应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大小非减持应改提前公告,公布减持量和具体减持时间表。减少对大小非减持的过度反应和恐慌心理。大小非解禁应统一把握节奏和速度,在市场低迷时,管理层有权作出减停减持等相关规定。
还有专家提出,可以鼓励股东通过发行存量可交换债券减持达到一定规模的股份,将当前减持压力技术性置后,转换到一定期限以后。或者成立专项基金,主动承接具有投资价值的大小非减持。 (李滨彬 许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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