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分享到:

四川省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2024年05月31日 14: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成都5月31日电 (杜成)据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31日消息,四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政策执行。

  四、各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完)

【编辑:刘阳禾】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