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2月11日公布了11月份国民主要经济数据。据统计,11月份居民消费品价格(CPI)同比上涨5.1%,环比涨1.1%。11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6.1%,环比增1.4%。
食品和居住类价格涨幅大
11月份CPI再创年内新高。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食品和居住类价格涨幅较大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同时,11月份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
盛来运说,从环比指数构成来看,11月份比10月份物价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食品、居住类、衣着类,这三项产品的环比指数上涨决定的。这三项产品的环比分别上涨2%、1.8%和1.6%。对环比指数的贡献率分别是0.7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
从同比指数构成来看,仍然还是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推动了同比CPI上涨。1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1.7%,拉动CPI上涨3.8个百分点,贡献率是74%;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8%,拉动CPI上涨0.9个百分点,贡献率是18%。这两项合在一起就使贡献率达到了92%。
11月份的食品价格中,粮食上涨11.7%,食用油上涨14.3%,水果上涨28.1%,蛋类上涨17.6%。盛来运说,从这些食品价格的变化来看,可以发现水果、鸡蛋,这些与季节有关的产品涨幅比较大。也就是说,11月份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因为进入冬季后,对肉、蛋、菜的消费增加,反映在供求上有些变化。
蔬菜价格明显下降
11月,国务院下发了40号文件《关于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推出稳定物价“国16条”。对于今后物价的走势和政策效应,盛来运表示,稳定物价各项政策已经初见成效,今后一个时期可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盛来运说,国务院下发《通知》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从市场的物价变化来看,已经初见成效。例如,粮食、肉等类的价格基本趋稳,而蔬菜的价格和猪肉的价格,尤其是蔬菜的价格明显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在50个城市的食品监测调查,11月下旬,一些蔬菜产品价格比11月中上旬明显下降,其他一些产品价格从12月份以后一直趋稳。
盛来运表示,国务院文件中涉及到一些政策安排,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的供给等。有些政策是近期的,例如加大农产品市场的投放,增加和完善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减免绿色产品的流通费用等。这些措施已经在陆续进行安排。按照《通知》的要求,在12月20日之前,上述政策都要落实到位。
盛来运谈到,随着“两节”的临近,食品需求量可能会增加。国务院40号文件中对这些方面都有很周到的考虑和安排,会进一步组织货源,确保“两节”市场的供应。从这两周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整个市场的物资供求比较平衡,主要产品的供应是充足的。当然,物价上涨肯定会对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这方面也要按照国务院40号文件的要求,尽快完善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政策的出台到产生明显效果要有一定的时间。盛来运表示,只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要求,抓好落实,保持今后一个时期物价基本稳定是能实现的。
全年CPI仍在调控目标范围内
在回答记者关于CPI今年3%左右的目标能否实现的提问时,盛来运说,从目前11月份的情况来看,由于11月份物价同比上涨5.1%,1-11月份已经达到3.2%。原来预定的宏观调控目标是全年CPI上涨3%左右。这是一个预期性的、指导性的目标。那么3%稍稍过一点应该也还在这个调控目标的范围之内。
有记者提问预测12月份的CPI,盛来运认为,12月份有很多有利条件,其中最有利的条件就是各地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精神,政策效果会不断显现。此外,影响CPI的翘尾因素在12月份就没有了,这对拉低物价总水平也会产生积极作用。因此总体来讲,12月包括今后一个时期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有信心的。
本报记者 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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