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国民主要经济数据,统计局发言人盛来运在发布会上表示,11月物价涨幅确实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食品价格上涨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他们推动了同比的CPI上涨。但我们相信,今后一个时期是可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
盛来运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根据我们的调查,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CPI同比上涨5.1%,环比上涨1.1%,从环比指数构成的变化看,11月份比10月份物价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有食品、居住类以及衣着类这3项产品的环比指数上涨决定的。这三项产品的环比分别上涨2%、1.8%和1.6%。对环比指数的贡献率分别是0.7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因为整个环比指数上涨了1.1,这3项加起来正好是1.1。所以从环比来讲11月份比10月份价格上涨主要是由这三项产品的环比价格上涨决定的。
盛来运表示,从同比指数(构成)来看,仍然还是有食品价格上涨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他们推动了同比的CPI上涨。 11月份,食品类上涨了11.7%,拉动CPI上涨3.8个百分点,贡献率是74%;居住类价格在11月份同比上涨5.8%,拉动CPI上涨0.9个百分点,贡献率是18%;这两项合在一起就使贡献率达到了92%。食品价格中11月份粮食上涨11.7%,食物油上涨14.3%,水果上涨28.1%,蛋类上涨17.6%,从这些食品价格的变化来看,我们可以感觉到像水果、鸡蛋、这些与季节有关的产品涨幅比较大。也就是说11月份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因为进入冬季后对肉、蛋、菜的消费要增加,反映在供求上有些变化。
盛来运表示,二是国务院的文件有些涉及到一些政策安排,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的供给等;有些政策是近期的,比如加大农产品市场的投放,增加和完善对低收入者的补贴,还有减免绿色产品的流通费用等,这些措施已经在陆续进行安排了。按照通知的要求,在12月20日之前上述政策都要落实到位。政策的出台到产生明显效果要有一定的时间。但是我们相信,只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要求,也就是40号文的16项措施的要求,我们相信,今后一个时期是可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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