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7日说,我国应该主要通过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等8大类措施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她在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网联合举办的“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在线交流中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多次提到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当前,我国要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是(民众)获取收入的源泉,能够为城乡居民的增收打好基础。”
她认为国家应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使劳动报酬的增长能够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此外,国家应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纪宁说,国家还应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城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增加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我想通过这些综合措施,能够缩小目前的居民收入差距。”纪宁说。
在谈到贫富差距的问题时,纪宁说,造成贫富差距、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说是基本国情、发展阶段,还有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交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她说,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的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客观上就形成了发展条件好的地区发展快一些,收入增加得快一些,发展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和收入的增长都比较慢一点的情形。这是造成区域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原因。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使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此外,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收入分配主要按要素贡献的原则来确定,而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竞争能力有强有弱,所以也不可避免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她认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包括收入分配制度还不健全,相关领域改革不到位。从初次分配看,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资源配置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中非市场因素的干扰比较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劳动者报酬偏低,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合理,企业参与分配的行为还不规范,政府作用还不到位等;从我国再分配调节体系方面来看,财税的调节作用还不到位,税收制度及财政支出结构还有待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全面建立。这些都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扩大。(记者 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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