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审批体制有待理顺。冯飞表示,目前中央在项目审批上,缺少分类指导,仍然是“普遍按比例砍一刀”,因而地方倾向于多报项目,做大分母,甚至连地方自己也知道批不了的项目也一并申报。
“如果中央砍掉30%,假如只报10个项目,剩下的就只有7个,但是如果报20个项目,可能就会有16个,至少也远远多于7个”,冯飞说,地方政府因而报项目“宁多勿少”。
二是政绩考核的“短期化”使地方政府容易产生项目依赖。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此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现有的干部任期制度、考核制度,容易使地方不计成本、忽视效益、盲目上项目,过于强调现阶段的经济增长速度。
对地方主政官员而言,要在平均3年的任期内出成绩,尤其是要出大成绩,重大项目是重要“法宝”。
三是财政压力重,重大项目成抓手,给结构调整带来难题。地方政府事多钱少,开支空缺大,而重大项目则是充实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一来有中央的专项资金,二来项目增收见效快。
也因为此,地方政府选择项目也是“宁肥勿瘦”。乌日图表示,我国重化工发展过快,就与市场机制不健全,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不到位以及财税体制不完善等密切相关。
受访专家分析,如果现有政绩考核机制和财税体制未有重大改变,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和长远战略有可能在地方的项目冲动下被大大削弱。
冯飞认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问题、民生问题等都是中央关注的重点。如果地方经济发展还是完全靠大规模的投资,并且只关注经济增长而忽略其他的方面,这与中央的主基调是不一致的。
因此,研究者认为,项目投资应考虑地方不同发展阶段,以差别审批实现政策倾斜。
比如,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功能区规划,有计划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汪文祥就认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差距比较大,各地的重大项目布局也不会一刀切。对于中西部地区,重大项目投资拉动仍旧是带动经济发展的龙头。中西部地区还处于以投资拉动为主的阶段,因此结构调整方面就要求东部地区要走在前面。东部地区在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等方面需要加大力度。
同时,在政绩考核上,也应当实行差异化考核。如果在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地区也同样按经济增长指标等进行考核,地方盲目的背后可能带来生态的灾难。
冯飞还建议,项目的储备应当放在转方式、调结构的领域中,应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点放在创新能力上。“这比过去单纯追求重大化工项目有意义得多。但要防止打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旗号申报项目,穿新鞋走老路。”□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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