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1月30日电(记者 王登峰)记者今日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各地将从城乡低保资金结余中统筹安排1.98亿元资金,给予城乡困难群体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每月至少10元。
河南省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补贴标准及期限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从本月起发放3个月。对于个别地方结余资金不足发放的,要多渠道筹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按要求发放到位。对于城乡低保资金结余过多的地方,可根据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
“这次价格临时补贴,既可一次发放,也可按月发。”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石爱平说,根据要求,各地要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水平、资金安排、年末城乡低保资金预计结余情况等,在12月10日前上报省民政厅、财政厅。
此前,河南省曾3次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都是在物价上涨期间发放的。在这些特殊时期,这些补贴为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保持起到重要作用。据悉,早在2007年,河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编制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尽快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制定对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制度。目前,这些机制基本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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