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通知要求,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还规定,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通知明确,在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 ⊙记者 梁敏 吴婷 ○编辑 艾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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