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16条”近半内容针对农副产品
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临时措施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是《通知》亮点
在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定物价两天后,国务院于19日向各部委、各省政府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生活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16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除了时间上比较急迫外,《通知》出台的措施既有临时性措施,还着眼于长期性的制度建设。
时间急迫 地方政府和部委齐动手
5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随后,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通知牵头打击当时大蒜、绿豆、玉米等农副产品轮番涨价的行为,这是近3年来,国务院首次出手稳定农产品物价。
此次是国务院今年第二轮采取稳定物价措施。与上次相比,此次下发通知层级更高、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上下齐发力”,《通知》措施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此外,《通知》贯彻力度更大、时间更为急迫。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留给各地和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时间只有10天时间。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CPI同比上涨4.4%,创两年来新高。此外,美国等国家启动新一轮的货币宽松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原材料和农产品价格,加大我国输入性通胀的预期。
控制物价打“民生组合拳”
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昨晚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想实现我国今年CPI达到3%的目标,实行消费价格调控是当务之急。
《通知》的16条措施中,有近一半的内容是针对农副产品,涵盖农副产品生产和供给、运输、化肥供应、经营和加工、储备、期货市场等各个环节和领域。与今年第一次稳定物价的“打击囤积居奇”的调控范围要宽得多。
从今年以来CPI上涨的因素来看,食品类价格是主要推手。如10月的CPI涨价因素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1%,为CPI贡献了74%。
李国祥介绍,《通知》中,国务院特别强调生活消费品价格的调控,而重中之重是农副产品。因为农副产品有个生长周期,有些措施并不是短期见效,有的举措是为明年服务的。当然,在蔬菜等供应方面,年底就可以看到调控的效果。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等“保民生”的措施。
临时制度和长期制度并存
《通知》另一亮点是在出台许多临时性措施的同时,还出台了许多长期性制度建设。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以及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此外,还重提过去起到重要作用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李国祥认为,将临时性的措施和长远性的制度建设相结合,措施相对更有约束力和贯彻力,影响力更大。记者杨章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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