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合伙制“破冰”IPO仍属“悬疑剧”
创业板解禁后带来的丰厚回报令无缘参与其中的信托PE分外眼红。由于限制,至今为止信托PE依旧无法伴随公司IPO。
近期出现的合伙制信托可能会成为破冰此道的一大途径,但由于目前政策不明确因素尚存,因此是否能够真正绕开限制,还是未知数。
信托PE缺席创业板解禁盛宴
11月,创业板解禁成为了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高额的市值、套现的富豪、巨额的收益,每一点都足够挑逗市场敏感的神经。
根据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的数据统计,11月的头5个交易日中,首批解禁的27家上市公司有11家的股份出现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共完成交易3813万股、涉及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左右。
同时,根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份额约12亿股,市值近300亿元,在最初的两周内其股东套现约13亿。数据同时显示,12月将有139家公司的限售股迎来解禁,规模高达562亿股,按照昨日收盘价计算,解禁市值将超过5800亿元。这其中,在去年12月25日上市的几家创业板公司也将同时迎来解禁洪峰。
创业板公司在解禁股的数量上无法和主板上的“大家伙们”抗衡,但由于其股东中潜伏有创投公司、券商直投等投资高手,因此备受关注。从目前可获得数据来看,最初入股的创投公司、券商直投在创业板运行一年解禁后,抛售所获利益一般都在5倍以上。这样的高回报率,无疑让所有机构投资者眼红,其中信托公司尤甚。
2008年6月,银监会出台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在当时这个规定引来了一轮信托PE的热潮,各方均对此十分看好,认为其会成为今后信托公司一大利润增长点。然而,最终由于信托业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相关情况保密和《证券法》中规定信息披露原则存在冲突,同时也不满足《公司法》关于股东数量的某些规定,信托PE无奈止步IPO。
根据当时监管层的要求,信托PE持股的企业在IPO之前,必须清理信托持有的这部分股权,否则无法上市。这使得信托PE失去了IPO的退出机制,这导致以“投入-持有-退出”为盈利模式的信托PE无法分享创业板的盛宴。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晔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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