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毫不奇怪有那么多是是非非的言论了。 说陈晓卖国者有之,说陈晓是勾践者有之,还有“做人不能太陈晓,用人不能用陈晓”……各种言论,甚嚣尘上,莫衷一是。有的商业观察家,历数陈晓十宗罪,总结道“他(陈晓)要挑战的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基本伦理和基本商业秩序”;有观察家愚蠢地以为,网络言论会影响投票结果,殊不知这网络舆论背后的价值链,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链中人。
有人以信托责任之论,鞭挞陈晓,而陈晓自视和黄光裕不是君臣关系。若从授信与谋而忠的角度看,董事会当对全体股东而不仅仅是大股东怀有责任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大师鲍勃•特里克特里克引用了诺兰勋爵(Lord Nolan)提出的关于公共事务履行忠诚义务所应遵循的7原则:无私、正直、客观、自律、坦率、诚实、榜样,并认为这7原则同样适合于董事。
2008年的时候,在黄身陷囹圄之前,陈晓有意离开国美。
“在共事的时候,我们有很多一致的地方,也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当我感到有些地方特不能接受的话,当然我在这个企业的意义也不大。”他解释道。与黄光裕这样的“领导”共事,艰难可想而知。 陈晓后来未能遂愿,“奉命于危难之间”。黄去职董事局主席,陈晓接任,是“托六尺之孤”吗?
人们,尤其是与己无干的人,更倾向于这场控制权之争的驱动是“男人的战争”,是陈勾践的“复仇”之举,是“乱臣贼子”,是石敬瑭,而不是国美面向未来的路线之争,这样的故事才精彩,才更像电影。投票的结果,让喧嚣的舆论自感无趣。
黄光裕希望一如既往地控制国美,这大概是任何一个创始人极可能为之的事情;国美是一个公众公司,借力要付出代价,这是市场的基本准则。黄光裕有理由不把国美“托付”给陈晓,毕竟陈晓是自己的“手下败将”,但是国美已不是黄家的国美(除非他们打算私有化国美),它是全体股东的国美。 沟通困境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和为贵。”中国历史文化中诸如种种智慧,为什么在此次国美控制权之争中没有体现出来呢?最终部分地、阶段性地解决了问题的仍然是股东们基于利益的投票,而不是纷纷扰扰多时的那些情绪、高帽以及各种各样的言辞恳切、“我将此心献明月”的“陈情表”。
在928“决战”之前,陈晓未能与黄光裕当面沟通,“我相信,假如有当面交流的机会的话,可能今天的情况也不一定完全是这样。”
陈晓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他(黄光裕)确实有时候也会和别人去聊,听些意见,但做决定完全是独来独往。”
黄光裕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草莽英雄”,曾显居富豪榜榜首,在各种场合呼风唤雨,左右逢源,风光赫赫,其形象亦是不可一世、傲视群雄的样子,以己利为先,于规则不顾,有严重侥幸心理,与今日之“忏悔”状,岂能同日而语?他若视国美为自己的“稻草”,面临着“去黄化”的种种威胁,因此黄光裕其行为大概亦属合情理。
尽管“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男人间的“战争”很可能不是出于理性的动机和心理缘起。他们的理性更多是工具理性,而不是价值理性,在定义“自我实现”时不是那么循规蹈矩的,他们的自我实现很可能是因为在爱、尊重、安全这些低层级需求基础上一个不那么规则的延伸和扭曲的强化。
沟通困境的第二个症结在于差序格局下的信任关系建立的困难。相对而言,由于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影响,尽管国外也有子承父业的现象(如老沃森“传位”给小沃森),中国人更愿意相信家人(当然兄弟阋于墙手足互刃者、父子相残的案例也不少),所谓“血浓于水”是也。
第三,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君子和小人的误读。古人视君子为完人,其余皆小人。按此标准,古往今来,君子何其鲜矣。“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那么“义”与“利”就是绝对对立的吗?没有利作基础,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是高高在上的乌托邦和空中楼阁。“齐家治国平天下”,何尝不是以利为基础?那种言君子而视利为洪水猛兽者,何其迂腐!
第四,我们都要明白,人人生而平等。“求同存异”,若求同不得,唯有异矣。人们若不能平等待人,亦不能奢望人平等待己,高下只是暂时的,俯仰不是恒久的。纵然利有千差,益有万别,但是这一点,作为现代文明的根基,我们应该毫不动摇、毋庸置疑、近乎信仰地“同”之。(邓中华)
勿以成败论英雄
沸沸扬扬的国美黄陈之争,了犹未了,人们的视线还是集中在谁胜谁败,也有人说真正的赢家是贝恩资本。不管是黄陈还是贝恩资本都是国美的一家人,作为一场内斗,正方反方必然是两败俱伤,互有利弊得失。
国美之争不能以成败来论英雄。
黄光裕、陈晓的争斗源于国美面临的危机。这场危机的潜伏孕育在企业高速扩张与稳健经营的冲突。按理说,黄光裕提出的高速扩张战略,从长远发展和行业竞争格局看都是必要的,而陈晓坚持的关掉经营不善的门店,对于规避高速扩张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亦有其道理。长远战略与短期经营所带来的矛盾和冲击是企业经营的常态,从不存在对错之别,而在于如何促成包容性增长。假如,在执行经营方针过程中出现挫折,导致成功或失败,乃是“兵家之常事”,不足以论英雄。国美危机的爆发则始于黄光裕被捕入狱,并提出撤销董事局主席职务。黄光裕担心的是危机致使陈晓在国美复活“永乐模式”,自己的战略被否决,企业控制权被剥夺,但忘却的是自己虽为大股东并非绝对控股股东,说了不一定算。陈晓面临黄光裕的挑战,则以自己的业绩做了回应,并以代表小股东利益的身份拒绝辞去董事会主席职务,当然忘掉的是自己“职业经理人”定位,亦低估了黄光裕的底牌及影响力。可以说,即使陈晓曾是永乐创始人,但永乐毕竟被国美兼并,陈晓在国美拥有的是极少股份,扮演的仍是职业经理人角色。于是,黄陈之争,迅速演变为争夺企业控制权之争,内斗迅速升级为国美存亡危机。
企业危机面前,谁是英雄?有人说,国美之争是老板与经理人之间的斗争,经理人胜,老板败,是民主胜,独裁败。其实不然。没有老板就没有职业经理人,也就是说,没有委托人就没有代理人。公司治理中如何处理好委托代理关系便成为重中之重。这里谈不上谁胜谁败的问题。因为真的出现所谓的谁胜谁败情况,就意味着原来的委托代理关系被终止。这是资本的逻辑,也是市场的逻辑。因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经济。事实上,陈晓为首的管理团队想要黄光裕“不应该控制企业”,就是否认了原有的委托-代理关系。黄光裕和陈晓都被称为“铁人”,否认“君臣”关系,这就搞乱了资本逻辑,能持多久,不能不令人担忧。
问题在于为何出现“9.28”这样的结局?这是否宣告黄陈谁是英雄呢?也不是的。投票中,国美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关心的是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最好的选择无疑是“维持现状”,由陈晓带领的管理团队继续经营国美,以期渡过难关,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回报。他们不希望国美分裂,也难以顾及未来谁来掌握国美控制权。因为从黄陈之争看国美,已是大伤元气,内忧外患导致“国美正在被攻陷”。竞争对手苏宁正在全面超越国美,行业里的话语权减弱,证券市场上的财富缩减效应在放大。因此,在国美利益相关者心目中亦不是以“9.28”投票结果来论英雄,而他们关注的只是:不管黄光裕、陈晓还是其他,只要抓住国美生存和发展就是好样的。这就是说,赢得后危机时代国美未来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卢东斌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机构投资者左右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电器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零售企业,是国内最大的家电消费通路。国美的终端门店既是家电销售平台,更是中国经济指数的“信息平台”。国美电器为中国家电产品整个产业链的供应商提供强大的终端消费引擎,利益相关者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几千亿元的经济规模和几百万人的就业。
“一边倒”的机构投资者
作为管理者陈晓认为,与员工一起分享企业成就,才是企业做大的根本保证。但作为大股东黄光裕不这么看,他认为公司应由大股东控制,公司现阶段的发展不是精细化管理,而是规模领先。分歧由此产生,更加遗憾的是,双方并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黄光裕开始假设命题逆推,“假设陈晓目的是为夺权,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自然就带有很大的私心”。在与陈晓及其管理团队争夺控制权这件事情上,除了对自己股权被不断地稀释不满之外,黄光裕还有两个重要不满:其一,国美即将被苏宁超越,按照业内的计算,苏宁现在的市场份额,仅与国美相差10%左右;其二,作为机构持股者的贝恩提出的捆绑协议,只要核心团队成员3人中的2人离开公司,国美就要赔钱,但这3个核心成员都不是黄光裕的人员。 一边是行业控制权的丧失,一边是资本控制权的丧失。这让黄光裕很难接受。他在公开信中宣称陈晓“阴谋一旦得逞,后果将不堪设想”。黄光裕一直认为,陈晓在公司推行的“去黄光裕化”,就是其意图控制国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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