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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解读CPI大涨:食品类价格上涨是主要推手

2010年11月11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1日电 国家统计局11月11日公布了10月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其中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9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新涨价因素是这次价格上涨的主要推手,其中最主要的是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9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

    盛来运指出,从结构来看,翘尾因素是1.4%,比上个月还多了0.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是3.0个百分点,占68%,仍然是这次价格上涨的主要推手。在新涨价因素中最主要的是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食品类价格上涨10.1%,为CPI贡献了74%,居住类价格上涨4.9%,为CPI贡献了16.6%。

  数据显示,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9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4.2%,农村上涨4.7%;食品价格上涨10.1%,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5.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1%,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5%,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1.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9%,居住价格同比上涨4.9%。1-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比1-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1%,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4%。分类别看,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1%,其中鲜菜环比上涨5.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2%;衣着类价格环比上涨1.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持平;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环比持平;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上涨0.1%;居住价格环比上涨0.9%。(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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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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