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10日晚间公告,国美电器与大股东黄光裕方面达成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有两项:第一,将董事会最高人数从目前的11人增加至13人,即扩大董事会规模;第二,建议董事会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分别担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公告称,将再次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批准上述决定,在此基础上,邹晓春还将担任国美董事会下属的提名和执行委员会成员,黄燕虹将被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公告称,国美电器(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和黄光裕方面已承诺在所有方面进行合作,并落实各项行动和措施。同时国美电器欢迎黄光裕方面发布声明,即黄光裕目前无意中止国美电器的某些公司与黄光裕控制的非上市公司之间订立的任何现有集团内的协议。公告最后表示,双方的协议符合国美电器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建议全体股东就上述协议中的两项主要决议内容投赞成票。
不过,公告并未就“非上市门店去留”“陈晓地位”和“大股东是否再次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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