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类似中铁建41亿巨亏悲剧的重演。国资委正在不断强化对央企投资的监管。据本网记者独家获悉,8月底,国资委已经下文,要求下属央企在编制报送的年度投资计划基础上,实施投资计划季度报送制度,加强对动态投资完成情况的监管。
此前,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央企只需要在每年年底向国资委上报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下一年投资计划。
据记者获得资料显示,国资委要求相关央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认真做好本企业当季累计投资完成情况的汇总、分析。在当季截至后的15天内,上报季度投资完成情况说明材料和相关表格。
国资委对季度汇报材料也进行了规范。企业要汇报当季截至时,累计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产权投资的总体完成情况。与年初投资计划不同的要加以说明。
同时,材料中还需要对当季截至时,企业投资结果进行分析。其中包括主业投资占比、新开工项目占比、资金来源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等。
不仅如此,季报材料中还强化了企业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企业及时汇报投资资金落实、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变化情况,以及对通货膨胀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应对情况等。要求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强化监管。并及时做好投资管理经验的总结、重点项目进展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情况的汇报。
国资委内部人士称,此举是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投资情况,发现投资中的问题,做好相应的分析和监管工作。
该人士总结称,近几年,央企投资存在非主业投资比重大,盲目多元化,个别企业在境外项目投标中存在违规行为,在个别海外收购项目中,多家中央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进行价格的恶性竞争。
同时,个别企业投资活动超过承受能力,项目投资来源大多依靠贷款,由此导致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债务风险不断加大。
记者 姜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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