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熟悉中国股票市场的人,对汪建中这个名字一定不会陌生。他是中国证券史上第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的主人公,也是证监会开出的2.5亿元最大罚单的惩罚对象。今天(2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汪建中荐股案”开庭审理。
55次操纵市场,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非法获利超过1.25亿元。汪建中能够在资本市场“翻云覆雨”的原因是什么?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凭借荐股人的身份“先买入股票、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股票”,以此谋取暴利。
汪建中其人其事
汪建中,这个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的安徽怀宁人,在中国股市最不景气的2005年,凭借出色的眼光和精准的判断,坐上了媒体特邀评论员的位子,“股市老汪”由此光环笼罩。
从2006年7月到2008年5月,不到两年时间,汪建中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股票,随后利用“北京首放”公司的名义在相关媒体对外推荐,当推荐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股票,谋取巨额不当利益。
就在汪建中家族开着各种宝马车,装满钞票,辗转各地洗钱的时候,国家审计署一纸审计报告,揭发出他不可告人的交易发迹史。随后他成了中国证券市场涉嫌操纵股市罪第一人。
汪建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争议一直不断。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高子程表示,认为汪建中不符合立案条件,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高子程:汪建中自己买的股票,在他推荐之后,无论涨跌他都抛了。他的股票中有2000多万是亏损的,这个事实说明,他不是在操纵,假如是操纵,自己不可能有那么多损失。
高子程还认为,股市的波动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汪建中一个人没有那么大能量来决定。他将为汪建中做无罪辩护。
高子程:他的资金量只有几百万到几千万,而他所推荐的那些股票的交易总额在几百亿以上。根据操纵构成的标准,他的持有量或买卖量要达到总交易量30%以上,而他所实际上的控制量或者交易量还不到1%,不具备这个标准。
现在,距离原定的庭审开始时间还有不到两个小时。中国之声连线正在前往庭审现场的中国之声记者王娴了解最新情况。
主持人:作为全国第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这个案子很受大家关注,介绍一下你所了解的有关庭审的最新消息。
记者:现在我正在去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路上,今天上午9时30分,在北京二中院将会对汪建中被控“操纵证券市场”罪进行公开审理。
尽管此前公布的检察院的检方指控很清楚,股市“黑嘴”汪建中是涉嫌涉嫌违反《证券法》中“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但是说到“其他手段”,本身的界定就不是很清楚,这个罪到底能不能定可能还有争议。这也会是今天庭审最大的悬念。
昨天,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法》方面的专家李曙光教授,他告诉记者,定罪的难点主要是证据的提供,无论操纵市场的手段、过程、甚至结果。而今天汪建中的辩护律师将是曾经代理过李庄案、陈良宇案的著名律师高子程,他之前也公开表示将为汪建中做“无罪辩护”。而汪建中一旦被定罪,2010年7月份开庭的他的哥哥汪建华等亲属协助洗钱的案子也可能会很快由一个了结。
更多的细节可能还要看庭审的具体情况,记者会继续给大家带来最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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