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公布的五中全会会议公报明确,未来五年,我国“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对此,业内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推进,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和合作将更趋活跃,并带动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
五中全会还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维新对记者表示,以上目标是在“十一五”规划全面实现的基础上提出的,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为“十二五”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说,“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时期,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则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年6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简称“规划”)已经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一规划为今后五年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最值得关注的是,规划对不同的功能区提出了不同的绩效考核体系。比如,针对优化开发区域,将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的评价;针对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对于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不评价工业、财政收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等;对于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完整性。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GDP至上”的思想在地方各级政府中持续蔓延,无论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都没有摆脱以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行政绩评价机制不合理。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牛凤瑞认为,“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就是给地方政府戴上绳索,不可以信马由缰。”
而随着地方政府发展观念的改变,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不断推进,人才、物资、资金、技术、资本、信息等不同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更加便利和频繁,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将在市场中获得了更为有效的价值认定。
“在新一轮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原有的资源优势将面临一个定位的过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和区域合作将更趋活跃。”刘维新表示。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刘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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