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17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壮大,目前已进入“黄金发展期”。
刘凡是在成都召开的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刘凡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业发展进程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的恢复和初步发展阶段;二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为标志的快速发展阶段;三是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的多元发展阶段;四是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的持续稳定发展阶段。
“30多年来,广告业年均增速达到30.8%,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刘凡说,“我国广告业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尽管近几年来整个产业进入转型发展阶段,增速逐渐放缓,但持续增长的势头依然明显,营业额年均增速仍然保持在11%左右。”
2009年,我国广告营业额已达到2041亿元,广告经营单位20万户,广告从业人员133万人,广告市场的总体规模进入世界前列。
刘凡同时指出,由于我国广告业是改革开放后才恢复发展的,起点低、历程短,总体上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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