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整个事件,失去人身自由的黄光裕隔空应战自如,只拥有1.47%国美股权的陈晓“以小博大”,对抗拥有32.47%股权的控制权,看似不可为,实则都在国美特有公司规则下合法腾挪
10分钟,280张现场投票, 14万散户先期表决,明争暗斗数月之久的国美股权纷争,以“最不坏”的结果面世, 声势浩大地证明了博弈充分的严肃与无力。
“大股东不希望国美分裂成两个。” 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在9月28日投票结束后公开表态意味着先前“考虑收回374家非上市门店,由家族自己组织管理团队经营”更多是一种票选策略,短期内国美控制权纷争不会再掀波澜。
综观整个事件,失去人身自由的黄光裕隔空应战自如,只拥有1.47%国美股权的陈晓“以小博大”,对抗拥有32.47%股权的控制权,看似不可为,实则都在国美特有公司规则下合法腾挪。一次资金危机,一次股权激励,一次公开票选,黄光裕的国美已是传奇,黄光裕后的国美更成传奇。
贝恩入局打造“4∶4”
2008年11月17日,黄光裕被公安局带走,国美面临生死考验。“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如何让这个企业能够存活下来。”银行停止贷款,供应商停止供货,国美资金链危机,充当“救火队长”的陈晓找到了贝恩。
2009年6月22日,陈晓与贝恩资本达成协议:贝恩将投资2.33亿美元购得国美7年期可转股债券。同时,国美董事会建议以每股0.672港元公开发售23亿-25亿股新股,两项共计融资不少于32.36亿港元。
注资国美的同时,贝恩提出三个附加条件:一、三位贝恩资本人员必须进入国美董事会;二、国美董事会三位成员陈晓、魏秋立、王俊洲,必须至少保留两位;三、违约以上两条之一,贝恩有权以可转股债券价值1.5倍即24亿港元要求国美赔偿。
黄家对这三个条件极端反对。“这样做有没有考虑大股东的意愿,如果其他投资机构如JP摩根,也要求进入董事会,可以吗?”黄光裕家族代表邹晓春表达了引入贝恩资本三位人员进入董事会的不满。
贝恩资本派出的三人,在黄光裕家族看来,是陈晓改变董事会投票格局的“阴谋”。11人的国美董事会形成“5+3+3”的格局,在陈晓还没有控制黄光裕旧部4名执董之前,在投票日常经营管理决议时,可以达到除独立董事外4∶4的对峙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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