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9日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基本原则是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
根据意见稿提出的两种方案,15%-20%的居民用电户或被提价5分钱/度,最多有10%的高用电量家庭每度电价可能被提高0.2元以上。
按照发改委公布的流程,居民阶梯电价最早将于今年11月开始实行。
发改委称,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第二档电量以上用电为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量分档标准,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覆盖居民用电户的比率确定。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价基本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第三档电价体现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成本,逐步调整到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方案一,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用电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门槛是110度/月,保证70%居民户月均用电量小于第一档电量水平,第二档按照覆盖90%居民用电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门槛是210度/月,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第一档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提价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提价不低于每度电0.2元。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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