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贝恩投资与国美电器达成融资协议,后者将通过发行可转(股)债券和新股方式预计融资32.36亿港元。其中,贝恩投资获得总价为18.04亿港元(约16亿元人民币)七年期可换股债券,年息率5%;如贝恩投资实施转股,初始转换价每股1.18港元,较黄光裕2008年11月被拘、国美电器停牌最后收市价每股1.12港元溢价5.4%;如于国美电器公开发售完成后转股,转换价格则调整为每股1.108港元。
为保障权益,贝恩投资同国美电器约定:陈晓的董事局主席任期至少3年以上;国美电器不良贷款不能超过1亿元;确保贝恩投资3名非执行董事人选,并不得提名他人接替;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名执行董事中两人被免职,则国美违约。
而一旦国美电器违约,贝恩投资有权要求国美电器以1.5倍代价即约24亿元赎回。换言之,贝恩投资作为“债权人”,最低可确保50%的投资收益。
不过,50%显然很难满足竺稼的胃口,9月15日,贝恩投资毅然实施“债转股”。不包括其他,仅以当日国美电器收盘价2.34港元/股计,贝恩投资收益率高达111.9%。
那么,竺稼“债转股”前后两种公开表态呈现出的变化,何以解读?
马萍与黄家的接触始于2009年,彼时,邹晓春通过中间人找到马萍,希望能就国美商都出售一事与其洽谈。“黄家需要20亿元打到香港账户,要绕过监管,并不容易。”马萍说。于是,在香港投行界广有人脉的马萍由开始的资产洽购商转换为黄家的融资中介顾问。
8月21日,黄秀虹签署了一份授权书,任命马萍为黄家控股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下称SCH)代理人,代黄家与驻港金融机构沟通、谈判。
8月28日,香港文华酒店,马萍、马来西亚华裔张忠良(张是三星证券投行部总裁,且与竺稼多年交好)与竺稼谋面。会谈后,竺稼委托马萍向黄秀虹转达5点“和谈”愿望:
贝恩投资不是本次争斗参与者,与本次争斗无关;贝恩和黄家双方应在没有媒体聚光灯炒作的情况下友好协商解决;请SCH就麦肯锡公司出具的国美电器未来5年发展计划进行补充,提出更好发展设想;贝恩投资不同意在现今情况下再次增发股票,这样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都不利;贝恩同意黄家重新再任命两名董事进董事会,黄家要同意贝恩保持三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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