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河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石家庄市统计局共同举办“走向公开透明的中国统计”宣传活动,公开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国内(地区)生产总值(GDP)等统计指标的产生过程。
共调查约6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
“目前我省计算CPI时,共调查约6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贾贤介绍。这6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八个大类,即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
保真:价格采集定时定点定人
“为保证价格的真实准确,同一个规格的商品,在设区市的市区,我省固定在3个销售点上采集价格、县区固定在2个销售点上采集。”贾贤说。
由于鲜活商品价格变动比较快,为真实反映价格的变化,我省每个月5、10、15、20、25、30日,分别采集一次价格,共采集6次;而工业消费品价格变动较慢,每月在8日、18日采集价格;服务项目采集价格的频率则是每月一次。
蔬菜等鲜活商品的价格上午和下午不同、早晨和晚上相差也会非常大,在什么时间采集才好?“除定点外,价格的采集还定时定人。”贾贤介绍。
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采集时间为上午9-11时,即使在这个时间内价格有所差别,两三个销售点上的价格一平均,也比较准确。
价格采集过程中,部分商户的配合程度比较差,为了得到商品真实的成交价格,统计部门采取“定人”原则,达到“熟人好办事”的效果。
手机采价:让价格采集更透明
怎样防止价格采集人员编造价格?“我省已经在石家庄、唐山试行手机采价。”贾贤介绍。采价员每人配发一个价格采集终端——— 智能手机。该手机上有卫星定位系统,价格采集人员在市场上了解到相关商品的价格后,通过该手机可以把价格直接传至调查统计系统的后台,随着价格的传入,价格采集人员的位置、价格采集的时间等信息也同时传至后台。“该终端的使用,可以有效避免价格虚报。”(段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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