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慈善宴会” 中国富人可以说“不”(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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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慈善宴会” 中国富人可以说“不”(4)

2010年09月21日 18:3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本公:

  要培育更多的中国慈善家,首先需要全社会树立起客观积极的社会舆论,去尊重那些合法致富的人,褒奖他们的慈善行为。对于企业家,捐多捐少都是一份爱心,都应同样受到尊重。不要苛求富豪参与慈善的行为,不要刻意地以甲的捐赠额度去要求乙,不要把甲和乙的捐赠数列到一起去比拼。总之,对捐赠者要宽容、理解和鼓励,只有这样,才会使“勿以善小而不为”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下去,才会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捐赠行善环境。

  我们的慈善家们也应欣然、勇敢地接受社会的赞誉。比如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大张旗鼓地行善,高调受奖,心安理得,这也是他慈善追求的一种特有方式,慈善环境应当崇尚多层次、多形式、多理念,只有这样全社会才会形成一个行善光荣的氛围。

  彭建梅:

  对于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晚宴,参不参加都不代表什么。盖茨和巴菲特是全球企业家的偶像,中国企业家有机会和他们交流慈善,这是一件好事。如果不参加,也表明中国企业家有自己的想法,也是一种成熟的表现。

  中国企业家是一个受尊重的群体。他们创业的艰难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所以媒体和政府都应该给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而不是去随意指责他们。这个时代是个多元价值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至于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捐,这是个人行为。

  “让中国富豪捐出一半家产的大环境还不成熟”

  盖茨和巴菲特的“美国式捐赠”在欧洲曾受过质疑。英国媒体称,这种捐赠导致国家流失了大量的税收,使多数人丧失了提升生活水平的机会。

  而在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迥异的中国,其适用性更难定论。“在美国,富人要缴纳巨额的遗产税,他们的制度是鼓励捐赠的,同时,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也会让民众有一定的安全感,乐于捐款;另外,美国的法律也相对健全,捐助的款物及其去向相对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我国的《慈善法》还在制订之中。”慈善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表示,即便中国富豪不愿意捐款,也并非是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此外,拖泥带水的“原罪”也是部分富豪不愿意捐款或公开捐款的重要因素。一位国内企业家向记者表示,捐赠所带来的财务透明可能让一些“原罪”暴露在阳光下,可能会成为富人自身的风险,“谁也不会去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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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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