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同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之争,将在9月28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一见分晓。这场“两个男人的对决”,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内部博弈,折射出中国式家族企业向公众企业转型的爱恨纠结。
民营企业的重大决策权掌握在谁手里?
家族企业在走向公众企业的过程中,普遍会面临公司治理结构的困境。9月12日,在阿里巴巴集团举办的第六届“西湖论剑”上,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坦言也曾遇到管理决策的难题。2007年前后,在国际CEO掌握联想公司管理权的时候,把柳传志和杨元庆看好的电话业务坚决砍掉了。柳传志心里不同意,“但是我只是非执行董事,不能在看不准的情况下干预人家”。
其实,柳传志在去年的全球智库峰会上就谈到,并购IBM,花了17.5亿美元买到的三样非常想要买的东西中,最重要也是最难得的就是,怎样在国际化的商业环境下建立好的董事会,以及处理好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所以,柳传志当时作为联想公司的创始人,对于CEO的决策即使再不同意,也不会特别去干预他的决策。
这样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办事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一般是创始人自己掌舵,基本上都是家族企业,上市之后创始人通常成为大股东,把自己对企业的部分控制权交给董事会。董事会不只对大股东负责,于是在控制权的问题上,矛盾就出来了。
据了解,美国对公众企业的认定标准是大股东掌握的股权比例要低于30%。按照这个标准,我国依然是家族控股企业居多。目前民营企业的重大决策权掌握在谁手里?近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家分析报告》显示,在2009年受访的500家民营企业中,有60%的企业选择“董事会”,33%的企业选择“股东大会”,合计比例高达93%。此外,6%的企业选择“董事长”,1%的企业选择“总裁(CEO)”。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董事会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个形式,民营企业的重大决策还是控大股的人说了算。”李义平说,一般而言还是企业的创始人或者创始家族掌握着企业的最终决策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韩朝华认为,黄光裕和陈晓争夺控制权虽然激烈,但双方是按照合法的程序来争的,只能算利益之争。实际上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因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家族控股企业有意把小股东的钱圈进来以后把公司做砸,把资金转移到其他企业里面等。
“从家族企业转向公众企业会有一个时间段,我们正处在这个坎儿上,出现问题也很正常。”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张维炯教授表示,西方国家企业发展有上百年的历史,很多一流的企业都是在发展到二三十年的时候真正把公司治理提上议程。“现在到了重视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时候了,这和企业家本人的个性和推动有很大关系。”
张维炯目前是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几次董事会之后,他发现复星的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比较民主,气氛也很融洽。他曾经提议复星推出主力业务,“因为复星虽然兼并比较多,但是主力业务不是很突出。董事会成员很重视,他们能倾听别人的意见,思路也很开阔”。
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要让企业自己决策
“一个民营企业,刚开始建的时候,七八个人,一定是简单地一个人说了算。”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曾在“公司治理方向”主题讨论上表示,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治理结构由简单到复杂,这是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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