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大家来说,只要有工作就可以按劳取酬,按月领取工资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权益,按月领取工资也被写进了《劳动法》,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一些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来说,按月领工资却成了一种奢望。
工人每个月只能支取少量现金 其它用票替代
工地上的工人们告诉记者,他们这里共有两种票。一种是饭票,另外一种是买各种生活用品的专用钱票。不过,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却否认了钱票的存在,记者提出去工地商店看看,这位负责人却告诉记者,商店关门了。
尽管负责人否认钱票的存在,但记者从几位正在喝啤酒的工人处得知,他们的酒和烟都是用工地上发的钱票买的。这些工人说;只要不超出自己的工资额度,工地上允许大家随意领取。
虽然工地上的票子要多少有多少,但工人们知道,这些票子最后还是折成钱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
原来,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么这些工人手头没有一点现金,出去遇上一些必要的消费怎么办呢?工地规定,要拿现金每个人只能拿到自己月工资总额的10%到20%。一个月大概有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的现金可以领取。
为核实相关情况,记者在工地上找到了他们的班长,在他那里看到了一本记载着工人们领取现金以及饭票钱票的记账本。
记账本显示,这个班组的工人除了每月领取400至1000元不等的饭票钱票外,每个月只能固定领取几百元的现金。而对于这种以饭票抵工资的做法,工地老板称这是一种借支,武汉市的建筑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员都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那么是不允许用实物或者其它代金卷的方式来代替工资的。
事实上,这家工地利用饭票折抵工资,并不能按月足额领到工资,这还是一种拖欠工资的行为,有违劳动法。
其它工地也有类似现象 监管部门表示不知情
作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当地相关部门,他们对此是否知情,又是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呢?记者随后又找到了武汉建筑市场监管站的负责人,他表示对这些情况并不知情。
然而在武汉市的几天里,记者发现,以券带资、不按劳动法按月发放工资的工地的现象并非个例。记者在另外一个工地又见到了这种只工地内部流通的饭票。
记者在工地上看到了一个账本。上面也记录着每个月预支给工人的少量现金和发放的饭票数额。这里同样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人工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武汉市一些建设单位以饭票抵工资,变相克扣、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明显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在当地这种违法行为并非个例,而且存在了相当一段时间,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好好管管了呢?
参与互动(0) | 【编辑:陈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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