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9月9日电 (冒韪 章龙飞)珠海市最新公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显示,珠海将从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培育扶持等各方面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其中撤除人为门槛容许民营资本平等准入、打造“民营企业综合负担水平低于周边城市”的“洼地”、吸引龙头民营企业进驻珠海等举措,更是前所未有。
这项意见(讨论稿)于8日下午正式公布,由于有不少大力度扶持措施而引起各方关注。其中提出的按照“综合负担低于周边城市”的原则,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为本次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一大亮点,在珠海历史上尚属首次。
民营经济一直是珠海经济的短板,目前只占全市GDP份额的25%,已落后于珠三角周边城市,同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极不相称。珠海市市长钟世坚表示,珠海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发展的差距,主要是民营经济的差距。珠海要实现新一轮大发展,必然要求民营经济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副市长陈洪辉表示,这次珠海就是要下决心,“把民营企业打造成为新一轮大发展的主体力量”。到201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将超过33%,形成国有、外资、民营三足鼎立的局面。
让民营企业家备受鼓舞的是,8日公开的实施意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享受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并特别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和兴办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兴建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兴办教育和文化事业,开办赢利性医疗机构,开办养老院等民政福利性事业。
根据这份意见,为了引进龙头民营企业,珠海还将出台专项政策,包括在项目引入期、建设期给予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或贷款贴息支持;项目投产起的连续3年内,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30%可补助给企业,用于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特别重大项目的,建设补助资金或贷款贴息最高额可达1亿元。此外,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入驻后的3年里还会得到各种补贴;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奖励的或在实施名牌战略中获得成功的,也均会受到相应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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