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办法》中最大的投资亮点是,险资不可以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和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但可以项目公司股权形式投资房产企业。
新规对保险业进入房地产设限
《办法》指出,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拟投资的项目公司应当为不动产的直接所有权人,且该不动产为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要求,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单一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计划发行规模的50%,投资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20%。
此外,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要求,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直接投资股权的账面余额,不超过保险公司净资产,除重大股权投资外,投资同一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超过保险公司净资产的30%。投资同一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
为房地产市场降温
满堂红研究部主任沈锐培认为,保险资金被禁止直接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应该是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一是不动产贬值,二是房租变动的滞后性风险。而且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一旦有损失最终承受者将是广大投保人;另外,目前房地产过热,如果开发保险资金进入,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不利。
著名房地产营销策划专家谢逸枫也表示,目前房地产正处于政府政策的调控重点区域,防止险资进入楼市,是为了避免引起房价报复性上涨。
资料
在政策没有出台前,险资其实早已进入不动产市场,且花样繁多。
2009年底,中国人寿[22.81 2.84%]花费58.19亿元港元通过有条件认购,成为远洋地产第二大股东;
在此之前,中国人寿持有9.16%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间接进入建材和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
2009年,中国平安[51.06 4.48%]通过旗下的平安信托,与金地、绿城及蓝光等分别签订信托投资协议,共同投资优质住宅项目以及城市综合体项目;
中国人保、泰康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人寿等,则更多地利用自有资金购置自用办公楼,或与其他公司合办专业公司,曲线进军不动产;
中国太保也在去年以近22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丰盛大厦。 (记者 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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