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财政收入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中90%直接来源于税收。由此,近日引发众人疑虑———究竟是不是国家收的税太多,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太重?不过,昨日,财政部专家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我国宏观税负不但不高,实际上更是偏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全面考量财政收入负担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不是财政收入的绝对数,而是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
依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出版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8),从总体上看,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被统计的53个国家2007年的宏观税负平均为39.9%,其中24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5%。按这一口径计算,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宏观税负水平高不意味着税负重
虽然,目前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但是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并没有显示我国的税负状况。
中国财政学理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安体富认为,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与低并不意味着税负的重与轻,不能仅从中外简单对比中就得出我国税负水平低的结论。他还表示,目前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偏高,而财政收入、税收占GDP的比重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大体上相适应。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由于各国税收结构的不同,因此,与其他国家进行宏观税负水平的比较,毫无实践意义。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中,政府收入的绝大部分或大部分来自于税收,因此税收占GDP的比重大体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的水平。而中国的政府收入则不然,政府收入除了包括财政收入即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因而在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水平和国民负担水平。
另一方面,各国在宏观税收的统计口径、财政收入统计口径等方面存在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直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非税收入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根据政府预决算报告,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为5.6%,社保基金收入占比约为5%,以上合计为31%。如果再加上住房公积金收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和地方的其他收费,估计这一比重不会低于35%。2009年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17.7%,约占政府收入的51%。
因而,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与低并不意味着税负的重与轻。
公民对实际税负加重感觉明显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人们之所以对税负的感觉与政府公布的结果不符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对于税收的统计口径的差异造成的,但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却是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异。
名义税负,就是现行税制所规定的、理论上应当达到的税负水平。而实际税负,则是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能够实现的、实际达到的税负水平。两者之间的差别,造成了公民和企业对于税负主观感觉上的差异。
刘小川则表示,由于财政收入的增长远大于GDP增长,表明政府从GDP这块蛋糕中拿出的份额越来越多。由于两者增长的不平衡,使得共享GDP利益的三个利益主体:个人、政府、企业利益分配不均衡,政府所得利益不断增多。
但是财政收入超GDP增长,并不是国家从制度上加重税负的结果。并且财政收入增长多少,并非与GDP增长完全同步。从增幅数据来看,2009年一季度,GDP增长达到6%,但财政收入却同比下降近10%,远远落后于同期GDP增长;到了今年上半年,GDP增长11%左右,而财政收入增长27.6%,又超过了同期GDP增长。
“减税”仍是政策调整的主基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经济较快增长带动税收增长。
“通过对比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到公民和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变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减税”是近年来税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主基调,国家除了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调整个别矿产品的资源税政策之外,基本上没有出台增税政策。
高培勇举例说,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000多亿元;2008年以来,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施了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幅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拉动了居民消费。仅2009年,就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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