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了2010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11%,上线为16%,下线为4%。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其中,企业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有关部门提出,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一般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的工资也不宜增长。 (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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