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只是表象(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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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只是表象(4)

2010年08月04日 10:0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中,中国发挥了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作用

  国际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破坏了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最大障碍。

  “这一观点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真正阻碍哥本哈根进程的,是发达国家。”潘家华表示,发达国家所承诺的2020年的减排目标,远不能满足控制温升2℃目标的要求,而且通过改变基准年份而“打折”,通过允许涵盖森林碳汇和境外减排而“掺水”,背离巴厘路线图向发展中国家要高价讲条件。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不愿承担巴厘路线图规定的义务。

  潘家华表示,国际上对中国的误解或曲解,是因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反对在哥本哈根协议中明确包括“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比当前减少50%、发达国家减少80%”的内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反对的根据,除了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外,最根本的原因是发展权益问题。当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大约各占50%的份额;发达国家人均年排放15吨二氧化碳,美国人均年排放20吨二氧化碳;发展中国家人均年排放2.5吨。如果发达国家减排80%,在2050年,人均仍有3吨,美国人均仍有4吨;发展中国家减排20%,则到2050年人均只有2吨。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权益被剥夺。中国人均排放高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按这一目标,中国需要更大幅度的减排,因而中国的排放需求也得不到保障。可见,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维护的是发展权益。

  “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中,中国发挥了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作用。”潘家华指出,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坚持巴厘路线图,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谈判方向和进程;中国超出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单方面无条件提出难度较大的减排目标,对谈判进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在减排透明度等问题上表现出极大灵活性,使哥本哈根协议得以形成。

  “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是气候变化的受害方,当然会是今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取得成功的推动力量。”潘家华说。(记者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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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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