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赚钱能力冠绝全球、高管薪酬令人惊羡,一边却在不断提高各种公众服务项目收费。最近,由深圳、广州等地肇始,影响众多城市的银行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涨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样的调价是否合理合规?银行是否尽到了足够的告知义务?记者采访了相关银行、消费者、律师和专家。
“1万元存1年36元,取出来要收16元”
最近深圳市民张小燕有点郁闷,因为急需现金1万元,她持工商银行的借记卡在农行的ATM机上分4次将款取出,结果却被收了16元手续费。
“这样太不公平了,我们在银行辛辛苦苦存上1万元,1年的活期利息只有36元,而这样取出来就要16元。”张小燕说,最可气的是,银行ATM机一次只能取2500元,为什么单次取款额度不能提高至5000元或1万元?这是不是有逼客户多次取款、增加手续费的嫌疑?
据了解,虽然各家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差异很大,但银行最近不断提高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不争的事实。早在去年下半年,深圳地区的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等主要银行同城跨行手续费就由每笔2元调高到4元。
广发行等部分银行则是从7月开始涨价的。今年6月8日,广发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正式涨价,以前跨行取款手续费为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每笔收费3元;而现在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则要收取每笔4元的手续费。
对此,银行方面的主要解释都是“亏本说”:根据2003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发卡行按每笔3元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再加上银行付出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也就是说,银行客户每在他行ATM机上支取一笔现金,银行发生的成本远远超过调价之前仅向客户收取的2元手续费。
对于这种解释,专家却有不同的看法。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认为,银行以成本提高为由向消费者收费,关键是这个成本核算根本不透明,外界根本无从判断跨行取款服务的成本到底该是2元钱还是4元钱。任何企业都会有经营成本,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难道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说,客户通过ATM机跨行取款,这减少了发卡行的柜台人工服务量,大大降低了银行的服务成本,这个手续费即使要收,也应该由发卡行出,银行没有理由让储户额外支付手续费。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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