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零团费,应该说是市场挤压出来的这么一个现象,它到底有没有合理性,我们听一位业内人士的看法。
(电话连线)
刘思敏(中国旅游报经济编辑部主任):
零付团费的操作模式,在理论上是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合理性的,特别是咱们去香港这样的购物天堂,购物的商品非常便宜,如果旅行社能组织到足够多的客源到这种地方,把客源和购物进行一种组合,是完全可以实现多赢的一个局面的。这种零出团费的模式虽然具有本身理论上的合理性,但是在现实的操作的过程中,因为本质上讲,其实这种操作模式针对的都是中低端的客源,旅行社通过直观地,非常低的直观的价格,诱惑这些游客上路,上路之后,在旅游的过程中,就要千方百计地把游客的腰包给掏出来,通过购物的方式得到回佣,实际上它是对目前游客消费能力的一种透支,这种透支次数多了以后,必然就走向极端。如果说从理论上合理性和优势的话,它实际上应该针对的高端人群,高端人群他本身具有购买的能力,而且他有购买的愿望,而且他也能够买到物美价廉,至少是物有所值的商品。他才可能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我们现在,把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异化了,最后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旅游者体验的质量也下降,同时也可以说,导游的生存状态也不太好了。导游这种心理失衡之后,就出现了那些极端的事例。
主持人:
刚才这位专家说了一句话,说零团费实际上是对旅游资源的一种透支,是不是这意味着可能有些人,参与零团费旅游团的人,他是现阶段并不适于去旅游的这些人?
白岩松:
其实也不一定。我觉得作为消费者来说,我们似乎不能过多地去指责,谁都希望能够便宜。但是问题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规范,让这种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便宜,其实谁都吃亏的事尽早地终结。表面上你看消费者占便宜了,没有。羊毛出在羊身上,它让你大范围地购物之后,你购的物很可能到家之后发现是没有用的,或者说那个价值是远远低于它实际应该有的价值的。所以去年的时候,去年5月1号,国务院正式批复,旅行社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当时还有媒体评论,非常乐观地说,这将终结旅游市场当中的潜规则,结果这样的一个国务院下发的这种条例实施了1年多之后,你会发现依然没起到相关的作用。
我们来看看条例中有多好的解读,明确地规定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标准都要签合同,你看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也都要签合同,大家应该看得到,可是有相当多的旅行社不这么做。
另外,你看在这个旅行社条例当中有这样一句话,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所提供的费用是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怎么处理?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它的许可证。可是你发现,现在到处都是这样的不符合规定的这种旅行社,你见到吊销了多少家旅行社?所以我觉得,当香港出现了事情的时候,我们不能立即就……当我们指责完阿珍,当我们也希望香港去端正整个旅游形象,去改善旅游形象的时候,要面向我们自己,我们是不是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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