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
已成立调查组调查
7月28日,时报记者赶赴遂昌采访。下午3点,在遂昌县公安局大门,记者被拦下。门卫表示,“局领导都不在办公室,平时协调媒体采访的政治处领导也不在”。
3点45分许,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副主任出来接待记者,但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只是表示“有消息,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记者希望能够采访主办仇子明案的经侦大队有关领导或相关人士,该副主任表示经侦大队所有办公室均没有人。
下午4点50分许,记者联系上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省公安厅和丽水市公安局的法制部门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此事。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是调查组成员,具体调查内容他不清楚。
而据昨日下午5时20分浙江广电集团新蓝网发布的一条消息称,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向该网记者表示,仇子明确实因为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被网上通缉,但仇子明只是涉嫌该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可称作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会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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