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国务院到工信部,针对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钢铁产能过剩问题下发的通知不在少数,但国内钢铁产能、产量增势依旧。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的落实上,地方以GDP为政绩的任务很重,而地方钢企又是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必须进行企业改革,政企分开,这才是钢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又是一纸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
7月12日,酝酿多时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终于露脸。据悉,钢铁业联合重组指导意见将于年内出台。细数近年来针对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钢铁产能过剩这一问题,从国务院到工信部下发的通知已不在少数,但国内钢铁产能、产量增势依旧。
是政策调控之手无奈,抑或市场调控之手失灵?到底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钢铁产能过剩的冲动?
政策发布直指中小钢企
新颁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业内争议最大的生产规模问题进行了界定:要求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转炉、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2005年7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颁布实施后建设改造的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
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琳认为:“以2005年7月为界,划定不同的标准,这与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模式有关。在2005年7月以前,我国钢铁行业基本上呈粗放式发展;2005年以后,又进行重复建设。《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如此设限,意味着将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中小钢铁企业将大量出局。”而这无疑等同于将中小钢企判为死刑。
同为业内竞争者,中小钢企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人说它是鲶鱼,产生鲶鱼效应,也有人说它是市场经济的标示。更多的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现在每一家钢厂都是当地政府的摇钱树,才导致国内钢铁产能的不断膨胀难以控制。
兰格钢铁分析师徐立指出,以前为了摆脱被淘汰的命运,部分钢铁企业开始与国家规定的淘汰标准“竞赛”。如果国家规定高炉的标准是300立方米,企业就拆除旧炉子,上超过300立方米的高炉,最终结果是这部分产能得不到淘汰,反而增加了。
加之“目前我国仍处于城市化高峰,建筑钢材等产品需求将继续增长,而提供建筑钢材等这类产品的主力军,也恰恰是数量众多的中小钢厂。”业内专家表示,“宏观调控政策促使建筑钢材产量下降,将直接导致建筑钢材获利丰厚,市场需求将拉动关闭的中小钢厂死而复生。更何况,在税收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很可能成为中小钢厂复活的保护伞。”
张琳坦言,一旦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政策落地会遇到很多困难。而这也正是自2005年起,尽管钢铁行业政府令密集出现,但仍深陷“产能越限越多怪圈”的诱因之一。
地方利益扮演拦路虎
赫荣亮坦言,目前谈及的钢铁“产能过剩”主要是阶段性过剩,是伴随着中国建设需求增长而产生的相对过剩,其具有结构性、动态性特点。之所以会出现阶段性过剩,表面上看是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市场上的需求不一致。
之所以出现销不对路,首先是经济增长的政绩观。我国钢铁行业主导的企业是国企、政企不分,导致钢铁企业缺乏长期稳定的发展观念,以成绩为指标,必然导致钢铁企业生产短视。
其次是钢企不同的使命。国有企业占据国内钢铁行业中的主流。国企中,除宝钢等几大央企,其他的是省市级企业。“政府频繁颁布行业法规,目的是限制中小钢厂,但各地以GDP为政绩,导致了中小钢厂越做越大,最后纷纷跻身大型钢厂行列,产能自然增长。”赫荣亮说。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地方利益。而在地方利益中,税收又是核心。作为地方钢企出资人,钢铁企业是地方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遏制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势必影响地方利益,因而财税改革势在必行,必须做出调整。
“还须从企业改革入手。企业改革已进行多年,但在钢铁行业内政府身影仍过重。让国企真正成为市场的主角,政企分开,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赫荣亮说。
如果再往深看,赫荣亮认为:“钢铁产能增长只是表象,制度是根源,如果只是从表象入手,在规范的压制下,暂时关停了一批企业,而且被关停的还未必真的是市场竞争力差、产品销售不对路的钢企。”
而在未来,钢铁行业最终还是要靠市场之手进行自然生态进化。企业是行业的细胞,行业想健康发展,必须让细胞自由呼吸,所以,最终钢铁企业将向市场靠近。
不过,在张琳看来,完全靠市场之手进行调控,这条路还很长,“只有国内钢材消费量达到饱和,市场之手才能发挥真正的调控作用,而这至少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栾国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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