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落实节能减排,工信部制定并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该条件时表示,钢企规模条件设定100万吨的红线,是出于满足经济发展的钢材需要和现有钢铁企业的装备和产能情况的综合考虑。
以下为解读全文:
一、制定并颁布《规范条件》有何重要意义?
钢铁行业快速发展对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发展过程中出现钢铁产能增长过快、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进展缓慢、铁矿石经营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钢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提出了十六项具体意见,其中第四条明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为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规范条件》是国办发[2010]34号文的具体落实,是对现有钢铁企业全部存量产能开展行业管理的新举措,是一种求真务实的大胆尝试,对改变目前我国钢铁工业发展模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节能降耗、治污减排,促进淘汰落后、推动兼并重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推动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规范条件》的作用有哪些?
不同于以往新建项目的核准、审批或行政许可,《规范条件》关注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社会责任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方面,是对现有钢铁工业实施全口径的行业管理、引导国内现有钢铁产业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现有企业(包括所有已建成产能)只要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就能自动纳入国家的规范管理,因此《规范条件》将有助于对现有钢铁工业实施全口径的行业管理。
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将使各管理部门有据可查,对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引导铁矿石流向、发放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引导信贷、促进淘汰落后、推动兼并重组等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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