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西部明年实施 仍有部分从量计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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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西部明年实施 仍有部分从量计征

2010年07月10日 09:25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陕西省又开始对资源税改革进行调研了,今年年初他们曾向财政部上报过一套方案,“按照最高的税率”,但至今未见反馈,“可能不会被采纳”。

  7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宣布,将资源税改革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

  中国石化8.09+0.151.89%中国石油10.53+0.151.45%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我们预计资源税最快2011年在西部省市实施。”陕西省财政部门官员表示。

  税率偏低

  “虽然资源税改革比预计的晚了好几年,但听到这一明确的消息还是很高兴。”陕西财政厅官员说,但他并不认为,改革能在今年扩大到西部。

  今年6月1日起资源税率先在新疆进行改革试点。上述财政厅官员说,既然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进行试点,就要有效果反馈,并最终根据具体实施中的一些情况,总结经验对方案做调整。

  7月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西部大开发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

  “新疆的试点刚实行一个月,还无法看到效果,所以在西部实施不会快到说在近期,我们预计会在2011年。”陕西省财政厅官员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向财政部反映,试点中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5%的税率有些偏低。他们是基于国际上普遍水平和资源税整体影响而言的。国际上资源产品税率通常在10%到50%,很多资源大省希望在西部实施的时候能对偏低的税率有所调整。

  对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地方省市大部分上报8%至10%的税率,而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建议2%的税率。5%显然是一个折中的税率。

  “现在煤炭等其他资源产品税率还没有定,即使石油天然气税率也有可能做调整,所以我们会积极建议。”陕西财政厅官员说。

  本报获悉,最近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份开始重新调研资源税,希望能再一次上报可通过的令人满意的税率。

  仍有部分从量

  此次资源税改革是将过去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体现资源的价格变动和稀缺程度。但多位地方财政人士表示,最终方案可能有一部分仍然是从量计征。

  资源税从量计征,是指按照开采量每吨征收固定金额的税收。从价计征,是指依据资源产品的价格,征收固定比例的税额。

  据一位宁夏财政官员了解,具体方式可能是石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煤炭将部分从价,其中精煤从价,原煤从量。

  内蒙古财政厅人士表示,中国的煤炭大部分为原煤,精煤数量很少,这样的方案对煤炭大省来说,改革的意义大打折扣。

  目前地方政府对于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大多建议在5%到8%左右。与大型煤炭企业的期望差距甚大。

  神华集团包头公司一位工程师表示,不论从价还是从量,如果每吨上调3至5元,以目前煤炭企业的利润来说能够消化,但如果上调幅度大于5元,他们就要提价转嫁给下游企业。

  但据记者了解,神华集团2010年净利润在440亿左右,按照一些地方财政官员的计算,资源税率即便提高5倍,只是几十亿,该集团也是可以承受的。

  陕西财政厅官员表示,与资源税改革同时,对资源产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进行规范或取消,如矿产资源补偿费、矿、石、土资源有偿使用费等。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不同资源产品的税率可能会不一样,但改革将会明显增加西部的地方财政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栾海川介绍,资源税在新疆试点,可以使新疆每年多收40到50个亿;陕西省大致测算认为,会有20亿的收入进账;煤炭大区内蒙古保守测算,如果参照新疆的做法,会比去年多收80个亿。青海省则得出,按2009年的产量青海应该多收6到7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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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砚】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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