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多伦多峰会召开前,有关各方关于征收“银行税”的口水战升级,让人们对此次峰会在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的讨论充满期待。但会后发表的《二十国集团多伦多峰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在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着墨不多,并将确定巴塞尔协议III银行强化资本数量和质量等议题押后至今年11月召开的G20首尔峰会。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高级经济研究员张颖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认为,与前三次G20峰会的特点相对“同仇敌忾”——空前一致地采取约束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监管对冲基金、打击避税港的共识不同,本次G20多伦多峰会的特点是在迈向更严格金融监管方面相对“求同存异””——原则和目标求同,但各国具体政策选择存异。
征收“银行税”:自行选择不强求一致
G20峰会召开前,欧盟高调宣布将力争把探讨在全球范围内征收“金融交易税”列入会议议题,并推动二十国集团成员就征收“银行税”达成协议,但加拿大、日本等国表示坚决反对。由于各国分歧较大,此次峰会在征“银行税”问题上没有达成妥协,《宣言》中没有专门提及征税的段落。不过,G20《宣言》指出,需采取进一步措施来解决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起因,建立更为负责且透明度更高的银行体系,反映各方都认同需加强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张颖说,由于在伦敦和匹兹堡峰会上,金融监管主要强调诸如约束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监管对冲基金、打击避税港等方面的议题,有关分歧并不大;而在多伦多峰会上,是否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征收“银行税”引发了巨大分歧。峰会最终达成的共识是,各国可在不增加纳税人拯救银行业负担的原则下,自行选择适当的金融监管(包括“银行税”)政策。IMF27日向峰会提交了两份旨在回收危机应对成本的银行征税方案,作为一些国家从银行业回收潜在金融危机成本的可选工具。
张颖说,由于各国受金融危机的冲击程度不同,因而对征收“银行税”的取态差异较大。中国、巴西、印度、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因金融体系未在危机中严重受损而拒绝开征任何形式的“银行税”。美国总统奥巴马虽在今年1月建议,向50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大银行非存款负债征收0.15%、共10年期的“金融危机责任税”,但6月25日在奥巴马赴加出席会议前其众、参两院代表协议最终确定的金融改革法案却并未包含此内容。欧盟不但要求征收“银行税”以避免再度让纳税人出钱救助银行,还希望推行“金融交易税”,这既是为了缓和民众对银行业的不满,同时也是为减少巨额财政赤字,获得新的收入来源支持。
不过,据张颖判断,尽管英国政府表示如果发现银行明显避税将采取法律惩罚行动,但估计各国“银行税”方面的差异,仍将构成国际资金跨境流动和套利的基础。有市场人士估计,英国开征“银行税”,将加剧银行对存款的竞争,有较多国际业务的汇丰、渣打等银行可能会采取措施,尽可能把某些被征税的非存款负债、特别是短期负债在海外记账。
资本充足标准:同意收紧但时间延后
在G20《宣言》中,全球最大经济体的领导人承诺,银行必须持有充足的资本,以便在2008年压垮全球大型银行的严重危机重演时,承受住未来的亏损。“当相关改革全面实施到位后,(银行)资本的金额将显著提高,(银行)资本的质量将得到显著改进。”但鉴于有关各方对于资本缓冲等仍存在大的分歧,G20将上次峰会所达成的在2012年底前各国落实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的原定目标降格为“努力目标”,同时决定由各国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决定落实巴塞尔协议III的时间。张颖认为,G20峰会之所以如此规定,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在美国涉及面广泛的金融监管改革议案中已明确规定,为防止银行因达致更严格的资本要求而收缩信贷,延缓经济复苏,银行将推迟5年实施巴塞尔协议III规定的更严格的监管资本要求,因此美国的有关金融监管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是G20峰会协议的标杆。
不过,张颖认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议案对争论激烈的“沃尔克规则”已有所体现:银行仅可将3%的一级资本投资于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银行除可代客交易利率和汇率等由中央结算的标准化衍生合约之外,其它衍生合约和非标准化衍生合约必须剥离至控股公司下的附属公司,并须相应增加资本。她称,这些改革新规定虽非原来建议的全面禁止银行拥有、投资或发起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及从事自营交易那样严厉,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银行过度冒险,同时也会促使银行进行监管套利,这在G20未来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中或将被借鉴。记者 孙建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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