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4日开始养路费第二阶段返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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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5月4日开始养路费第二阶段返还
2009年04月30日 16:23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市养路费第一阶段集中自动返还工作已提前完成。第二阶段养路费返还工作将于5月4日至9月30日之间进行。

  据市路政养路费征稽处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16日开始传输相关数据后,所有账户的转账工作24日就已经完成,目前已经完成核对与后期数据资料整理。这一阶段,共有114.8万机动车车主通过牡丹交通卡收到了应返还的养路费,共向114.8万位车主返还了4.85亿元养路费,成功率达99.3%。

  第二阶段返还工作从5月4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主要针对单位车辆、同一名下拥有两辆机动车以上的车主以及持外地驾照的车主。返还将按照车牌尾号,分号、分时间在各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通过POS机刷卡人工办理。2009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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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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