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了230辆涉嫌非法运营的机动车,4月14日起,涉及这些机动车的当事人如果不在10日内接受处理,车辆将被解体处理。
14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发布《关于集中清理涉嫌非法运营滞留机动车的通告》,凡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营运许可证件的,不得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旅游汽车、省际长途客车等经营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的非经营性活动。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已查处了230辆涉嫌非法运营的机动车,4月14日起10日内,涉及这些机动车的当事人须前往市交通执法总队接受处理,否则车辆将被统一集中清理。违法车辆名单请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查询。
(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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