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4日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08年8月12日至2009年1月6日期间生产的新宝来轿车,涉及车辆数量共计17059辆。
而在3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决定从3月27日起,召回部分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阳光轿车,涉及车辆数量共计5014辆。
汽车厂家频频出现召回事件,说明召回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
可同时在经销商层面,还有遮遮掩掩的现象,他们担心顾客质疑汽车质量。记者调查了解,消费者反而认为召回制度是勇于承担责任的表现。 文/记者 潘斌
汽车召回是车商负责任的表现
召回是一个品牌负责任的象征和主要手段。出于维护市场份额,赢得消费者信心的需要,不少厂家都在主动召回。哪怕每次花费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如果做得好,比起一次危机公关所要花费的钱来说,还是赚了。
“厂家愿意对存在问题的汽车召回,也说明了厂家负责任的态度,以及解决问题的信心。预计对销售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市民对汽车召回都会比较理性的看待,”一汽大众中山市创世纪汽车有限公司服务总监柳炽伟告诉记者,创世纪对该批次召回的车辆,不是以厂家的生产日期的批次为主,主要是以车架号为主,因为出现的问题不大,维修的成本也不高,就是一个工时费加上一个换锁的成本,基本在几十元左右。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汽大众公关部部长拱兴波,拱兴波表示,厂家要求经销商,首先对属于该批次的车主,进行电话联系,随后是信函邀约车主进行检修,检修所有费用都是由厂家负责,为了让车主能够更加方便、快速地使用上汽车,都是在各经销商执行检修。
拱兴波表示,厂家召回汽车的核心问题看厂家是否负责任,是否把事件透明公开化。
如果厂家遮遮掩掩处理问题,让车主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反而加重车主的心理负担,甚至对整车的质量也产生怀疑。
同样对前段时间召回部分阳光车型的东风日产中山众杰专营店总经理吴灏告诉记者,随着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很多进口车型都在国内进行生产,因为车型刚由进口转为国产化,所以稳定性不是很好,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一辆汽车上万的零件,有一点小误差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消费者:召回不是质量衡量标准
记者走访各大经销商时随机调查发现,现在消费者对此大多显得很平静,他们也并不以召回与否作为能够衡量汽车质量好坏的标准。
“车是由复杂的机械构成的,有问题也是难免的,只要厂家不遮遮掩掩并及时处理,就是负责任的。”承王先生表示,“其实如果不是厂家公开表明,我自己也没有发现召回中提到的问题。但是如果其他车主的车都出现了同一问题,而厂家或经销商没有任何表示的话,我会对这个品牌失去信心的。”
准车主周先生认为,汽车厂家召回并不会影响其购车,“现在汽车召回的事情多了,我并不会因为某款车被召回过就不买。但若是一些厂家的产品明显存在安全问题,却不愿意公开召回,那我肯定不会买这样的车型。当然,如果一个厂家召回频繁,我也会慎重购买。”
“电脑还需要升级呢,”胡小姐告诉记者,很多问题经销商在车主保养时,偷偷把问题解决好就可以了,车主也不知道,因为车辆下线之前,已经经过很多破坏性的碰撞实验、各种安全测试、发动机等核心技术都没有问题,有问题的都是外观等辅助性的小问题,不存在直接的安全问题,车主不要过于担心。厂家主动召回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经销商:召回考验危机处理能力
虽然召回制度不管从各方面看都是对厂家和顾客有利的事情,但是经销商还是怕部分顾客不能理性看待,会对销售产生影响。
“对于一汽大众都是以产品质量著称的品牌,出现召回肯定是厂家和经销商都不愿意看到的,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出现召回估计会对销售有一定的影响。”中山一汽大众经销商市场部余意境表示。
对于中山具体召回多少辆新宝来,柳炽伟显得比较谨慎,他表示,具体的数量不是很清楚,也不方便透露,包括办理召回的程序和处理措施,都是严格按照厂家的布置进行处理,相关的数据担心与厂家的有误,建议记者去厂家的公关部了解情况。同样,一汽大众中山经销商销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方面透露销售该批次的相关数据和细节。
“汽车召回在短时间内对销售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品牌认可度以及忠诚度,就要看厂家处理问题的能力。”吴灏认为,汽车召回考验的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处理危机的能力,如果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能够快速处理出现的问题,不但对品牌没有影响,反而会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召回不同于三包、保修
记者在采访对于召回制度的认知程度还不够。很多车主甚至有些消费者将召回与三包、保修混淆。
召回只是针对
特定时间的车辆
从表面上看,汽车召回和三包、保修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还是存在很大区别。
召回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是发现一批车有问题,即使车辆生产几年以后厂家也会召回。东风日产众杰店总经理吴灏告诉记者,汽车严格来说,还不存在三包的问题,只能说是保修和保养,但是无论是保修还是保养,都是有一个限定的日期,但是召回没有。
法律依据不同 拱兴波表示,法律依据不同,汽车召回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可能涉及对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缺陷汽车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为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汽车三包对经营者来讲在法律关系上属特殊的违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在三包期内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国家制定有关“三包规定”,由销售商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承担产品担保责任。
对象也不同 召回主要针对系统性、同一性与安全有关的缺陷,这个缺陷必须是在一批车辆上都存在,而且是与安全相关的。“三包规定”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中山仁孚市场专员吴达荣表示,“召回都是一个批次大范围的召回,而保修只是单个车辆随机的使用保养。”当然,即使以后有汽车三包政策,也是针对单辆车出现的偶然性的质量问题。
“召回是厂家负责维修成本,而保修保养主要还是经销商和消费者承担成本,既然有厂家出钱来帮车主解决隐患,让车主享受到更安全舒适的服务有什么不好。”中山三联市场部经理胡阳春表示,车辆认证则是市场准入制度,属于前市场管理,召回属于后市场管理。产品在设计或制造时造成的缺陷只有在汽车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可以用召回来解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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