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在议论一些地方出台政策支持本地汽车企业的事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省市,认为这些措施不是地方保护主义,是对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贯彻和落实。未出台相关措施的省市,目前处于观望状态。新一轮的地方保护主义似有兴起之势,笔者的看法是,地方保护其实保护不了地方汽车产业。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国内经济形势低迷。中央推出多项措施来“扩内需、保增长”,出台包括汽车业在内的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各地政府贯彻和落实这些政策的压力增大。正如某省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所说的,支持当地汽车集团,也是在支持国家。在当前形势下,该省的做法似乎情有可原。不过,弊更大于利。
首先,这样的做法容易保护落后,“扼杀”本地汽车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沐浴在地方政府的“政策阳光”中,的确可以使一些汽车企业在“寒冬”里感到温暖,心里有了依靠。但正如鲁迅说过的“工作会被安逸的生活所累”。外界压力小,可能会使企业条件反射似地降低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产生“反正有政府帮助卖车”的想法。久而久之,汽车企业会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更谈不上国际化,到时可能反过来责怪地方政府“惯坏”了它们。
其次,这种做法容易产生示范效应,导致重复建设、结构调整等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不利于本地车企做强做大。目前,还有不少地方政府尚未出台支持本地汽车企业的措施,如果一些推出相关措施的地区汽车销量增长明显,这些观望者们也可能纷纷效仿。严重的后果是各地间互相设置壁垒,割裂市场。你的汽车进来困难,我的汽车出去不易,区域经济不可能和谐发展。长远来看,对本地车企扩大市场、做强做大极为不利。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政府要“促进公平竞争,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组织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各地政府应该携起手来,甚至“区域联合”,才能实现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才能把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落到实处,才能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做强做大。
(杨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