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除了使用单位在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时将获得补助外,包括私人用户在内的消费者购此类车也将获得财政补贴。昨天,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委公布了“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的新政策要求,明确表达了“补贴私人用户”,最高可获得60万元/辆的补贴金。(《新京报》2月18日)
笔者注意到,这次的补贴额度相当大,很多类型的节能车的补贴额度都在数万到数十万元,如此看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必定很贵,而能买得起、用得起所谓“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必定是富人,新闻中明确表示补贴的资金来源是中央拨款与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这实际上是用纳税人的钱,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富人小群体。
环保固然很重要,但环保不是靠富人小群体就能够实现的,因环保而给予的补贴一定要有广泛性。在美国和日本,政府也会给予补贴,但美国和日本是一个汽车国度,很多人都拥有汽车,这种补贴政策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不是特定补贴给富人小群体,再者,美国和日本的补贴似乎也没有如此高的“含金量”,比如美国对普锐斯混合动力车的补贴是2000美元,这和我们的数十万相比,相去甚远。补贴过高,导致整个补贴行为并不“环保、节能”。
我们学西方的节能车补贴政策固然很好,但一定要注意到人家政策的“亮点”:绝不是“小圈子”的补贴政策。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我们不妨多推出一些针对百姓阶层的低价环保节能车,并给予一定补贴;另一方面,对于只有富人能够受惠的补贴,不妨缓行。(但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