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新《办法》,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和原来的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简化了手续,也有助于提高效率,那么广大车主又是怎么看待新《办法》的呢?
上周,本报联合新浪汽车推出了“你怎么看待交强险‘互碰自赔’”的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读者(74.2%)认同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认为新《办法》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另外还有4.8%的被调查者弃权,只有21.0%的被调查者表示反对,认为“很多执行细节仍欠考虑”。
问卷同时对“在实际事故中,你会主动建议和接受交强险‘互碰自赔’方法吗”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多数读者表示肯定或可能会主动建议和接受交强险“互碰自赔”方法,有高达92.5%的被调查者表示会主动建议和接受交强险“互碰自赔”方法,只有7.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比例非常低。
调查同时也发现,多数被调查者对新《办法》仍然持怀疑态度,其中车主最担心的就是“很难界定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有高达42.3%的被调查者表示这条很难界定,其次是担心“很难界定双方是否都有责任”,有32.7%的被调查者持这个观点。另外,还有22.3%的被调查者担心“对方不一定愿意采取‘互碰自赔’办法”。
(贺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