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3.15汽车消费与发展”互动恳谈会上,上海市消保委汽车办负责人对外通报了今年前两个月的上海汽车消费投诉情况,结果表明:汽车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但维修投诉有所增加,令人担忧。
今年1月和2月,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共受理消费投诉6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86%,这些投诉集中反映在5大方面:一是维修技术差,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此类投诉占今年前两月投诉总量近四成。如消费者陈小姐发现汽车出现水箱漏水后,先后维修10多次仍未修复。消费者李女士在某维修厂修理轿车后发现右后轮胎插了一个螺丝,与对方交涉时却被反咬一口说是送修时就存在的。
二是合同约定不明确,作出承诺不兑现。这类投诉占到了34%的份额。有的经销商在消费者购买之前承诺得天花乱坠,但在买卖完成后往往拒绝履行部分承诺。如消费者刘先生反映:在花11万元购买一辆某品牌轿车时,经销商承诺“一条龙”服务,包括上南京牌照。但当费用付清时,经销商却突然改口要价12万元,否则就不办理上牌。
三是质量问题令人担忧,出场把关不可忽视。此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10%。消费者于先生在购买一辆豪华型车后发现ABS警示灯一直亮着,到该店交涉时对方无法告知明确的解决时间。
四是汽车配件质量差,销售劣质产品。此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13%,所涉及的产品包括汽车导航仪、发动机机油、大光灯等。这些“问题”配件有的是以旧翻新,有的是假冒伪劣,但销售方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和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五是保险理赔“马大哈”,出了问题推卸责任。这类投诉占3%。如梅先生反映,去年6月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单据全部交齐,但至今仍有600元的拖车费未予以理赔。(叶赛 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