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第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起诉的醉驾肇事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因为醉酒驾驶,最终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杨曙忠,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醉驾宝马三门闹市区撞死4人
4月5日20时许,杨曙忠在三门县方都大酒店宴请他人并大量饮酒后,独自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回家,结果在三门闹市区发生连续车祸,共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及多部车辆损失的严重后果。
事后经检验,杨曙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属醉酒驾驶。
5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控方诉被告杨曙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也是浙江在打击酒后驾驶行动以来,首次以此种罪名起诉醉驾肇事司机。
杨曙忠流泪听判,当庭表示认罪
昨天上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曙忠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
和前一次公开庭审不同,这次只有法院、检察院及被告人三方参加,整个庭审时长不到一个小时,判决书长达1万多字,最后,犯罪嫌疑人杨曙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庭审刚开始时,杨曙忠情绪还比较稳定。然而就在判决结果即将宣布时,杨曙忠双腿开始剧烈颤抖,并开始流泪。
在庭审最后,杨曙忠不住地说了这样几句话:“我认罪,对这次判决没有意见,我要好好改造。”
据记者目前得到的消息,杨曙忠没有表达上诉意愿。
死伤者亲属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
庭审之后,记者联系上了杨案中一名死者的家属尹先生。
尹先生表示他们全家人都已经知道这个结果了:“杨曙忠在犯下这样的大错后,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另外几名受害人的家属,他们也都已经得知杨曙忠被判无期,并都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其中一位家属告诉记者:“对杨曙忠有再多的怨恨与埋怨,都无法让我们的亲人复活或减轻痛苦,我们只希望这件事情可以给其他人敲响警钟,希望不再有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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