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延莉:汽车以旧换新配套法规有待完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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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延莉:汽车以旧换新配套法规有待完善
2010年05月13日 08: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称,汽车以旧换新的初衷非常好,实施下来效果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老旧汽车的使用和进入二手车市场限制较小,目前有些新法规已经在酝酿出台。

  需要全国齐抓共管

  中国证券报:从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看,政策目标有没有实现?

  高延莉:汽车“以旧换新”是国务院给的非常好的优惠政策,利国利民,对于环境保护、资源的循环利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都非常有益。现在有300万辆以上的汽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出台这项政策之后,这些车都去报废、更新,国家要拿出40亿元的资金补给他们,按理说政策是对的,但是没有想到大家的积极性不高。

  中国证券报:为什么政策效果会不太好,主要原因在哪里?

  高延莉:国务院颁布汽车以旧换新这个决定之后,我们确实感到有点措手不及,补贴标准略低,实际上实行了几个月之后,国务院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及时地做了调整。现在社会上有一些说法甚至是一些指责,说政策没有起到作用,其实不应该这么看。我们认为,如果方方面面都来维护这个政策,实施起来会达到非常好的效果。

  首先,要扩大宣传,让老百姓都知道这件事。有些地区宣传力度不够,不少人认识没有提高上去,还在观望。

  其次,某些政府部门抓环保的力度不够。比如北京的黄标车不允许进五环或者六环,进了以后会被罚款,别的城市能这么做吗?没牌的车照样跑,发达城市的高污染汽车都流到了其他欠发达城市,冒黑烟的、跑不动的都在跑。如果全国齐抓共管,黄标车就会无路可走,大量地去报废。

  再次,国家的一些标准、法规没有及时跟上。比如报废汽车的标准到现在都没有出台,黄标车、尾气不合格的车变着法在路上跑。原来的交通管理办法中有一条规定,距离报废年限还有1年的汽车不给办过户手续,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出售,但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这一条。

  没有跑多少年报废或者跑多少公里报废的强制规定也没关系,但是应增加汽车尾气的检查次数。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跑了8年或者5年以上车的检测是一年增加两次,增加检测次数会加快淘汰率。商务部主导的一项政策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出台后将增加检测力度。

  中国证券报:当时为了响应中央的一揽子刺激计划而出台这一政策,现在看来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论证不够充分?

  高延莉:金融风暴突然间来了,政策出得是有些急,但这是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决定,政策可以不断调整和完善。

  政策本身没有问题

  中国证券报:您怎么看一些人反映的汽车“以旧换新”手续繁琐、报废网点过少等问题?

  高延莉:这些是对舆论的错误引导,政策本身没有问题。汽车“以旧换新”手续并不复杂,各个城市都有一个财政、商务、环保三家的联合办公窗口,车主买了新车后带着报废回收证明、购买新车的发票和银行的资金卡去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续。

  至于报废网点,国内有490多家汽车报废企业,回收网点更多。比如北京联合汽车解体厂,厂在东郊,但是有5个回收网点,还可以上门服务,不用出家门就可以办,还省了拖车费。还有人希望把补贴直接给生产企业,但是这难以监督,不知道是否真的用于汽车“以旧换新”。

  中国证券报:报废汽车的残值过低,也会影响车主“以旧换新”的积极性,您怎么看?

  高延莉:现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卡得太紧,汽车五大总成必须打碎后作为炼钢的炉料送给钢厂,价格参考当地的废钢价格定价,上下可以浮动20%。回收企业都有驻厂员,是车管部门的一个警察,监督汽车必须毁掉。将来旧车的残值会有所提高,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发布后,有些五大总成中的零部件还能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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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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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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