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加价30万提车 深圳向车市“潜规则”开刀(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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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加价30万提车 深圳向车市“潜规则”开刀(2)
2010年04月16日 09: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走访了多个汽车市场后发现,类似上述加价提车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集中在20万元以上的中高端档次紧俏车型。比如,前述某品牌最低配置的2.0进取型,净车价为37.98万元,加上购置税、上牌费、保险等费用后,约在43万元左右。国产某品牌最低配置的1.8T都会版,包牌价21.85万元。消费者如果要购买这些上市不久的紧俏车型并且希望尽快提车,需要另付数万元的现金或购买高额相关产品。

  “加价提车,简单地说,这就是一种牟取暴利行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经销商加价售车,主要是为了提高利润,甚至可能故意囤车,造成车市紧俏的假象,消费者不应盲目相信经销商的宣传。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变相加价的情况在中国市场很难根治。首先,如果经销商在加价过程中,不开发票,调查取证工作将十分困难。其次,加价行为大多数存在于新上市的中高端车型中,这部分的市场需求实际上非常大,消费者为了能够抢先提车,往往不在乎多加一些钱,这无疑纵容了销售商的加价行为。

  专家说法

  加价提车有悖商业道德

  深圳市消委会法律事务部陈朝辉表示,“变相加价”售车成为了车市普遍存在的 “潜规则”。“变相加价”售车行为涉及虚假宣传、搭售商品和不开具发票等多种违法行为,有悖商业道德,破坏了规范的市场秩序,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的品牌形象。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训表示经销商的加价行为很难界定。厂家的市场指导价只是“指导”,不具法律约束力,在消费者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加价行为并不违法。不过汽车加价销售因不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可能,经销商如以购买装饰件、保险等形式加价销售,该行为属于强制搭售行为。如一个区域内各经销商在背后达成一致,形成价格联盟则涉嫌价格垄断、操纵市场。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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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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