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贩子叫卖车牌号要价上千 称“和车管所很熟”(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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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贩子叫卖车牌号要价上千 称“和车管所很熟”(3)
2010年03月18日 07:2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话号贩:“我们和车管所的人很熟的”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京顺车管所办证大厅。这里的号贩子并未减少,只是号码比前几天少多了。见记者有兴趣买号,一名女子拿出几张印有号码的纸张,操着东北口音推荐起来。记者边挑号码,边和该女子聊起来。

  问:这几十个号都能选吗?

  答:是的,这都是今天刚来的号。

  问:从哪儿来的?不会是网上占的号吧?

  答:既然干这个,肯定有办法。

  问:那你得告诉我这号从哪儿来的,我才能放心买啊。

  答:这个不能告诉你。拿到行驶证后给钱,你怕什么?

  问:要我的名字就能办下这个号?

  答:是的,我们和车管所的人很熟,你的车架号、发票都能查出来。

  问:车管所的人不管你们?

  答:很熟了,还管我们干吗。(微笑)

  专家说法:车牌号买卖应属违法

  那么,贩卖车牌号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昨天,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行政法学教授余凌云。余教授说,车牌号不是商品,贩卖车牌号是一种违法行为。目前的行政处罚法虽没有明确买卖车牌号是违法行为的条文,但可以按照该法第五十二条去解释和套用。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车牌号应算是上述条文中的“证件”,应按第五十二条规定处罚。余教授说,如果涉案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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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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